今日,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少林寺原住持释永信(刘应成)案的判决结果。我们认为,少林寺原住持释永信(刘应成)因犯职务侵占罪、挪用资金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行贿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,完全是咎由自取。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,对佛教界人士是一次有力的警示警醒。作为佛教界人士,我们应牢固树立国家意识、公民意识、法律意识,深刻认识没有法外之教、法外之地、法外之人。我会将继续深入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认真落实崇俭戒奢、正信正行“七条倡议”,引导佛教界人士自觉守法遵规、持重善律,坚决维护佛教清净庄严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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